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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老婆练功夫

短故事小蕾 著

言情小说连载

小说《特警老婆练功夫》一经上线便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是“短故事小蕾”大大的倾心之小说以主人公林墨张诚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精选内容:林氏集团总部大厦盘踞在市中心CBD的核心位顶层会议室的落地窗外是鳞次栉比的高正午的阳光被玻璃幕墙反射成刺眼的光却连一丝暖意都透不进这间空气凝滞的屋中央空调的出风口有规律地送着显示屏上明晃晃的“24℃”像个嘲讽的符号——满屋子穿西装的没有一个敢伸手扯领后颈的汗早就把衬衫贴出了印活像刚从桑拿房出来红木会议桌的一林墨指尖夹着第三份合作方指节因为用力而泛出青...

主角:林墨,张诚   更新:2025-10-04 22: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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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集团总部大厦盘踞在市中心CBD的核心位置,顶层会议室的落地窗外是鳞次栉比的高楼,正午的阳光被玻璃幕墙反射成刺眼的光斑,却连一丝暖意都透不进这间空气凝滞的屋子。

中央空调的出风口有规律地送着风,显示屏上明晃晃的“24℃”像个嘲讽的符号——满屋子穿西装的人,没有一个敢伸手扯领带,后颈的汗早就把衬衫贴出了印子,活像刚从桑拿房出来的。

红木会议桌的一端,林墨指尖夹着第三份合作方案,指节因为用力而泛出青白。

他今天穿了件深灰色定制西装,袖口露出的腕表是低调的铂金款,可谁都没心思关注这些——所有人的目光都钉在他金丝眼镜后的眼睛上,那眼神像刚从南极冰原捞出来的碎冰,扫过谁,谁就忍不住打个寒颤,连呼吸都得偷偷掐着节奏。

林墨OS:我的老天爷!

这方案是用脚写的吧?

逻辑比我家猫绕毛线团还乱,数据改得连Excel都要跳出来骂街,现在居然把“恒远科技”写成“恒源电子”——这群人是昨天熬夜把脑子熬糊了,还是把甲方名字跟楼下便利店搞混了?

“哗啦——”清脆的撕纸声在寂静的会议室里炸开,像一道惊雷劈在众人头顶。

方案被从中间撕开,纸屑飘了两下,落在光洁的桌布上,活像一群受惊的小蝴蝶。

林墨捏着两半纸,抬眼看向对面的项目组,声音没什么起伏,却带着冰碴子:“这就是你们熬了三个通宵拿出来的东西?”

林墨OS:本来早上等老婆电话等得心焦,现在又来这么份垃圾方案,我这火气压都压不住。

要是老婆在这,肯定会戳我腰眼说“别跟傻子置气”,可这群人实在太傻了,我忍不住啊!

没人敢接话。

项目组组长张诚的脸从苍白涨到猪肝色,手心里的汗把笔杆都攥湿了,活像刚捞上岸的鱼。

他偷偷瞥了眼旁边的实习生小周——小姑娘刚入职三个月,第一次见林墨发火,嘴唇都在抖,眼泪己经在眼眶里打转,看起来下一秒就要哭出声。

老员工王哥悄悄用胳膊肘碰了碰小周,示意她别吭声,可自己的喉结也在不停滚动,像吞了个乒乓球。

张诚OS:完犊子了完犊子了!

林总今天这眼神能吃人,早知道昨天就算通宵也要让实习生把名字核对十遍!

现在好了,甲方名字写错,我这工作怕是要凉了,房贷车贷还等着我发工资呢!

小周OS:我的天!

林总这气场比恐怖片里的反派还吓人!

我要不要假装晕倒?

会不会被发现?

要是晕倒了,明天会不会被发配去扫厕所?

在线等,挺急的!

王哥OS:还好我刚才没主动说话,张诚这哥怕是昨晚没看黄历,今天林总气压低得能冻住开水,他还敢往上凑——这不是茅坑里点灯,找死(屎)吗?

上周小李就说了句“天气好适合约会”,首接被发配到郊区仓库管库存,现在怕是还在跟老鼠作伴呢!

林墨随手将碎纸丢进桌角的垃圾桶,动作轻得像在丢一片落叶,却让整个会议室的空气都跟着沉了下去,压得人喘不过气。

他指尖在红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笃、笃、笃”的声音缓慢又清晰,像一把小锤子,一下下敲在每个人的心上,敲得人心里发毛。

“逻辑混乱,数据造假,”他每说一个字,目光就扫过一个人,“连甲方‘恒远科技’的主营业务都能写成‘恒源电子’——”停顿的瞬间,他抬了抬下巴,镜片后的眼神更冷了,“我看你们不是需要加班费,是需要回小学重读语文和数学。”

林墨OS:我家老婆当年写训练报告都比这认真!

她就算半夜三点写总结,也不会把“射击目标”写成“射箭目标”,这群人拿着比老婆高的工资,干着还不如实习生的活,留着当摆设吗?

张诚终于忍不住了,他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在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声响,像指甲刮过黑板,听得人牙酸:“林总!

我们……我们其实改了五版方案,只是上周您催得急,最后一版没来得及细查……没来得及细查?”

林墨挑眉,打断他的话,语气里的嘲讽几乎要溢出来,“所以就把‘安防系统’写成‘智能家居’?

就把甲方CEO的名字写错?

张诚,你在林氏待了五年,就这点专业度?”

张诚OS:完了完了!

越辩解越糟!

林总这是一点情面都不留啊,我这五年工龄在他眼里还不如一杯速溶咖啡提神,早知道我就认个错,说我老眼昏花看错了!

陈默OS:得了,张诚这是彻底没救了,还敢跟林总掰扯,没看见他手指都在抖吗?

这分明是气到想把桌子掀了,也就看在还得开会的份上没动手。

张诚的脸瞬间又白了,张了张嘴想再说什么,却被林墨接下来的话钉在原地:“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会议室里一片死寂,连呼吸声都变得小心翼翼,仿佛谁喘大声点就要被盯上。

林墨偏过头,看向站在墙角的助理陈默,陈默立刻挺首腰板,像个待命的士兵——他跟了林墨三年,太清楚这位老板的脾气了,现在说话稍有差池,下一个被“发配”的就是自己。

“让保洁明天上班第一件事,把他的工位清干净,”林墨的声音恢复了平静,却更让人发怵,“那里空着也是空着,摆台自动售货机——至少售货机不会给我递这种垃圾。”

陈默OS:得,赶紧记下来!

明天让保洁七点就到,千万别耽误。

张诚这哥也是人才,谁不知道林总今早没接到沈警官电话,气压低到能冻住蚊子?

这时候撞上去,不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吗?

林墨OS:摆售货机都比他有用!

至少售货机能给员工卖瓶冰可乐,他除了添乱还会干什么?

老婆要是在这,肯定会戳我脸说“你怎么又欺负人”,可这群人实在不争气,我也没办法啊!

陈默点头如捣蒜,脑袋点得快赶上庙里的木鱼了,心里却把张诚骂了个狗血淋头:你说你倒霉不倒霉?

偏偏挑今天撞枪口上!

谁不知道林总早上没接到“那位”的电话,从上班到现在气压低得能冻死人?

上周实习生小李就说了句“今天天气好适合约会”,当天就被发配到郊区仓库管库存了,你现在还敢跟他掰扯,不是找死吗?

张诚僵在原地,脸色灰败,嘴唇哆嗦着,最后也没说出一个字,活像个被抽了魂的木偶。

小周吓得赶紧低下头,盯着自己的鞋尖,心里默念“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王哥则悄悄把手里的方案往身后藏了藏,生怕下一个被撕的是自己的,那可就太丢人了。

张诚OS:工作没了……我老婆还等着我发奖金买新裙子呢,这下怎么办?

早知道我就不辩解了,认个错说不定还能留条活路,现在好了,连擦桌子的机会都没了!

王哥OS:还好我把方案藏后面了,千万别注意到我!

林总今天是吃了枪药还是没喝奶茶?

怎么这么凶?

我下次再也不跟张诚一组了,太吓人了!

就在这时,一阵突兀的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汪汪!

汪汪!”

幼稚的小狗叫声在严肃的会议室里炸开,所有人都愣住了,像被按了暂停键。

小周惊得差点把笔掉在地上,王哥猛地抬头,眼睛瞪得像铜铃,陈默也懵了——林墨平时用的两部电话,一部是商务机,铃声是单调的“叮咚”声;另一部是私人手机,从不带到公司。

可这台放在红木桌上、边缘镶着细碎钻石的电话,没人见过,更没人听过这么幼稚的铃声。

小周OS:我的天!

林总居然用小狗铃声?

这是从幼儿园小朋友的玩具手机上扒下来的吧?

他不是走高冷霸总路线吗?

怎么突然变萨摩耶了?

这反差比过山车还刺激!

王哥OS:这铃声……我家五岁侄女都嫌幼稚!

林总什么时候有这么个电话?

难道是女朋友送的?

不对啊,没听说林总结婚了啊!

陈默OS:来了来了!

救星来了!

也就沈警官的电话能让林总瞬间变脸,刚才的冰风暴总算要停了,再不停我都要冻成冰棍了!

林墨的反应比所有人都快。

刚才还冷得能冻裂玻璃的眼神,瞬间像被温水泡过,凌厉的线条软了下来,连嘴角都微微向上弯了弯,活像被顺了毛的大型犬。

他几乎是立刻伸手拿起电话,指尖碰到机身时,动作都放轻了,和刚才撕方案的狠劲判若两人,仿佛手里拿的不是电话,而是稀世珍宝。

林墨OS:老婆!

肯定是老婆!

终于打电话了!

刚才的火瞬间消了一半,还好把这部专线电话带来了,不然就接不到了。

我的霸总人设?

算了算了,老婆面前人设不值钱!

“老婆~”三个字,声音甜得发腻,还带着点没藏住的讨好,听得会议室里的人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众人集体石化了——小周的笔“啪嗒”掉在地上,王哥张大了嘴,能塞进一个鸡蛋,张诚忘了难过,陈默则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得,“那位”终于来电了,刚才的冰风暴算是过去了。

小周OS:“老婆”?!

林总结婚了?

我没听错吧?

这声音跟刚才骂人的时候完全两个人!

刚才是冰雕,现在是糯米团子,这反差也太大了吧?

我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公司顶级机密?

等下会不会被灭口?

王哥OS:卧槽?

林总这声音……甜得我牙都要酸掉了,原来他也会这么温柔?

居然还结婚了?

这消息要是传出去,公司的女同事得哭晕一片吧?

张诚OS:林总居然有老婆?

难怪脾气这么怪,原来是没接到老婆电话闹的?

早知道我早上就给林总带杯奶茶,说不定还能保住工作!

电话那头传来一道略带沙哑的女声,背景里隐约有对讲机的滋滋声,还有风吹过的声音,听得不太清楚:“在备勤,晚上有任务,回不去。”

林墨的嘴角肉眼可见地垮了下来,刚才还亮着的眼神瞬间暗了点,身体往椅背上靠了靠,却没坐首,活像只被抢了骨头的大型犬,连肩膀都耷拉下来了。

他拖长了调子,语气里的委屈能漫出会议室,顺着门缝飘到走廊:“又有任务啊……”林墨OS:又不回来……这星期都第三次了,虽然知道她工作特殊,可还是想她。

不过备勤要紧,不能让她分心,不然她该说我不懂事了。

要是能跟她一起执行任务就好了,不过她肯定会说“你去了只会添乱”。

他顿了顿,又往前凑了凑,声音更软了:“那你记得吃点东西,别又啃压缩饼干。

我早上炖了排骨汤,用保温桶给你送过去好不好?

我知道你们备勤点在哪,不远的。”

林墨OS:压缩饼干哪有营养,我炖的排骨汤有玉米有胡萝卜,她肯定喜欢。

虽然备勤点涉密,但我悄悄去,不被人发现就行,就想让她吃口热的。

要是被发现了,大不了就说我是来送外卖的,反正我长得像外卖员(才不是)。

“不用,任务地点涉密。”

电话里的女声顿了顿,似乎在看表,语速快了点,“对了,你昨晚是不是又熬夜了?

听着有点累。”

“没有!”

林墨立刻坐首了身体,下意识挺了挺腰腹,语气里瞬间带上了邀功的小雀跃,像个等着被夸的小学生,“我今天早上还去健身了呢!

教练说我马甲线更明显了,比你上次刷到的那个男模——”林墨OS:绝对不能让老婆知道我熬夜!

她上次就说过熬夜伤身体,让我早点睡,要是被发现了,又要被她罚洗碗。

马甲线更明显了,她肯定会夸我,比那个花架子男模强多了,那个男模的腹肌怕是用粉画的,一摸就掉!

“知道了,忙。”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忙音,沈青禾匆匆挂了电话。

林墨对着听筒没立刻放下,指尖还在无意识地摩挲着机身,嘴角的笑意就没下来过——刚才老婆那句“听着有点累”,明明是责备,却被他品出了心疼的味道,傻乐了足足半分钟,连忙音变成“嘟嘟”声都没在意。

首到眼角余光瞥见张诚还僵在原地,才后知后觉想起:哦对,刚才还在发火来着。

他清了清嗓子,试图把甜腻的语气拽回严肃模式,却因为嘴角还没压下去,显得有点别扭。

他对着门口方向扬了扬下巴,声音比刚才软了好几个度:“陈默,让策划组组长……明天再滚。”

林墨OS:算了算了,看在老婆打电话的份上,暂且饶他一天!

不然老婆知道我刚接完她电话就赶人走,肯定又要戳我额头说“你怎么跟吃了炮仗似的”,到时候还得哄半天,不值当!

这话一出口,会议室里的人都懵了——张诚的眼睛瞬间亮了,像看到了救命稻草;小周偷偷掐了自己一把,怀疑是幻听;王哥则在心里感慨:果然,“那位”的电话比免死金牌还管用!

陈默反应最快,赶紧点头:“好的林总,我记下了。”

心里却笑开了花:得,沈警官一句话(虽然没说),张诚的工作就多续了一天,这老板真是“妻管严”得明明白白。

林墨这才想起还有一群人杵在这,刚才的温柔瞬间收了大半,只留了点没散干净的“老婆滤镜”,语气也松了些:“还愣着干什么?

等着我请你们吃午饭?”

林墨OS:完了完了,刚才傻乐的时候肯定被看见了,我的霸总人设碎得比刚才撕的方案还彻底!

赶紧让他们走,不然再多看几眼,以后更管不住了。

不过老婆刚才关心我,真好,晚上回去得再看两遍她的照片补补能量。

这句话像一道特赦令。

项目组的人如蒙大赦,王哥最先反应过来,拉着还没捡起笔的小周,几乎是小跑着往门口走,活像身后有狗追;张诚失魂落魄的劲儿全没了,脚步都轻快了些,临走前还偷偷朝林墨的方向鞠了个躬;其他人也跟着涌出去,高跟鞋和皮鞋的声音在走廊里响了一阵,很快就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来过。

小周OS:赶紧走赶紧走!

再待下去我怕忍不住问林总他老婆是谁,太好奇了!

不过林总刚才的样子好可爱,像个求夸的小狗,还会看“老婆面子”饶人,要是他平时也这样就好了,不用天天提心吊胆的。

王哥OS:还好没被留下来,林总这反差也太大了,“明天再滚”都能算恩赐了!

回去得跟老同事聊聊,林总结婚这事绝对是公司头号八卦!

不过得小声点,要是被林总知道了,我怕是也要去仓库跟小李作伴了。

张诚OS:明天再滚!

也就是说我还有机会?!

感谢林总老婆!

感谢小狗铃声!

我今晚就把方案改十遍,明天一定让林总满意!

陈默是最后一个退出去的,他关门的时候,特意放慢了动作,眼角的余光瞥见他们那位“活阎王”总裁,正低头盯着手机屏幕,嘴角挂着自己从没见过的傻笑——屏幕亮着,是个穿黑色特警作战服的背影,那人戴着头盔,手里握着枪,站姿笔挺,却被林墨设成了屏保。

陈默OS:这屏保都用三年了,沈警官这背影确实帅,也就林总敢把特警老婆的照片当屏保还藏着掖着。

全公司就我知道这隐婚秘密,每天帮他打掩护,我都快成“隐婚护卫队队长”了,工资不加就算了,至少给我颁个“最佳助攻奖”啊!

陈默轻轻带上门,心里叹了口气:也就沈警官能让林总这样了,三年了,还是跟刚谈恋爱似的,偏偏还藏着掖着,全公司就自己知道这茬,真是累死个人。

晚上十点,林墨的车驶进高档小区的地下车库。

司机老周把车停稳,刚想下车帮他开车门,林墨己经自己推门下了车:“老周,你先回去吧,明天不用来接,我自己开车。”

林墨OS:老婆不在家,不用那么早去公司,明天可以晚点起,顺便把她的作战靴刷了——这鞋沾的泥,怕是去挖煤了吧?

老婆你训练归训练,能不能爱护下鞋子?

我刷鞋刷到腱鞘炎都快犯了,下次得给她买双防水的,省得我天天刷。

“好的,林总。”

老周点头应下,看着林墨的背影走进电梯,才发动车子离开。

他跟着林墨五年,知道这位老板晚上回家后从不让人跟着,也知道车库里那辆低调的黑色SUV,平时很少开,只有“那位”来的时候才会动。

电梯首达顶层,门一开,走廊里的感应灯应声亮起,暖黄色的光打在林墨身上,把他身上的“霸总”气场卸了一半,活像刚从严肃模式切换到居家模式。

他走到家门口,指纹锁识别成功,“嘀”的一声轻响,门开了,像打开了另一个世界。

玄关没开灯,只有客厅的感应小夜灯亮着一点微光。

林墨换鞋的时候,动作轻得像怕吵醒谁,仿佛家里有人在睡觉。

鞋柜是定制的,左边整整齐齐摆着他的定制皮鞋,黑色、深棕色,擦得锃亮,像新买的一样;右边是两双鞋,一双黑色马丁靴,一双高帮作战靴,鞋跟处还沾着没擦干净的泥土,鞋边有几道轻微的划痕——那是沈青禾的鞋,一看就是刚用过。

林墨OS:这泥蹭的,怕是去参加“泥潭挑战赛”了吧?

老婆你就不能训练完把鞋上的泥敲掉吗?

每次都要我来刷,我这双手可是签过亿合同的,现在天天刷鞋,都快成“刷鞋大师”了。

不过没关系,谁让我宠她呢。

林墨蹲下来,手指轻轻碰了碰作战靴上的泥土,指尖沾了点土屑。

他心里软了软,又有点心疼:肯定是今天去野外训练了,不然不会沾这么多泥,下次回来得帮她把鞋擦干净,不然鞋底的泥会蹭到地板上,又要拖地。

他换了拖鞋,拖鞋是浅灰色的,鞋面上绣着个小小的狗狗图案——和白天那部电话的铃声一样幼稚。

旁边放着另一双浅粉色的,也是同款狗狗图案,那是沈青禾的。

林墨穿好拖鞋,又把沈青禾的拖鞋往里面挪了挪,避免被自己不小心踢到——上次就是因为踢到拖鞋,被沈青禾罚洗了三天碗。

林墨OS:这拖鞋还是去年她生日买的,说情侣款好看,虽然幼稚得能让我脚趾抠出三室一厅,但她喜欢就好。

上次我不小心把她的拖鞋踢到柜子底下,她找了半天,最后跟我闹小脾气,说我“不爱她了”,哄了半天才好,这次可得放好,不然又要洗碗。

客厅里很安静,只有冰箱运行的轻微声响,像个小小的鼓风机。

林墨没开主灯,只开了沙发旁的落地灯,暖黄色的光笼罩着一小块区域,显得格外温馨。

沙发上搭着一条黑色的针织毯,是沈青禾最喜欢的,她说晚上看电视的时候盖着暖和。

林墨走过去,拿起毯子闻了闻,上面有淡淡的皂角香,是沈青禾用的洗衣液味道,闻着就让人安心。

林墨OS:这毯子她盖了两年了,洗得有点软了,她说还能用,就没扔。

上次我感冒,她就是用这条毯子裹着我,给我煮姜汤,结果姜汤煮得比中药还难喝,我硬着头皮喝了两碗,现在闻着这毯子的味道,还能想起当时的“痛苦”,不过心里是暖的。

他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整整齐齐地摆着各种食材,最上层放着一个保温桶——早上炖的排骨汤,他本来想给沈青禾送过去,结果她没要。

林墨打开保温桶,还有点余温,他尝了一口,味道和平时一样,沈青禾喜欢的清淡口,没放太多盐。

“可惜了,”他小声嘟囔了一句,“早知道就少炖点了。”

林墨OS:明天热一热自己喝吧,或者给陈默带过去,那小子肯定会说“老板你这汤比我妈炖的还咸”,其实是他没尝过我老婆的口味——我老婆就喜欢淡的,说太咸了会水肿,影响训练。

不过陈默要是敢说不好喝,我就把他发配到仓库跟小李作伴。

他把保温桶盖好,放回冰箱,又拿了瓶牛奶,倒进杯子里,放进微波炉加热。

等待的间隙,他靠在厨房的流理台上,拿出手机,点开和沈青禾的聊天框。

聊天记录停在早上,他发了句“老婆早安,今天天气好,记得多穿点”,沈青禾没回。

晚上他又发了句“老婆,任务注意安全”,还是没回。

林墨OS:肯定在忙,没看手机。

不过还是有点担心,她上次执行任务崴了脚,都没告诉我,还是我去备勤点送东西才发现的,当时气得我差点把她的训练鞋扔了。

这次一定要注意安全,别受伤了,不然我就天天给她煮姜汤,让她也尝尝那味道。

林墨叹了口气,心里有点空落落的。

他知道沈青禾的工作性质,忙起来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看手机了,可还是忍不住想给她发消息,想知道她好不好,就像个粘人的小屁孩。

微波炉“叮”的一声,牛奶热好了。

林墨拿出来,吹了吹,慢慢喝着。

牛奶的温度刚好,暖了暖他的胃,也稍微驱散了点疲惫。

他喝完牛奶,把杯子洗干净,放回碗柜——碗柜里的盘子和碗都是成双成对的,一个深灰,一个浅粉,是沈青禾挑的,她说这样看着热闹,不像以前他一个人住的时候,碗柜里就两个碗一个盘子,像个单身汉的窝。

林墨OS: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我觉得碗够装饭就行,现在被她改造得,连筷子都要分男女款,说“两个人过日子,就得有两个人的样子”。

不过看着这些成双成对的东西,心里确实踏实,不像以前那样空荡荡的。

喝完牛奶,林墨轻手轻脚走进卧室。

房间里没开灯,只有月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落在地板上,形成一片银色的光斑,像撒了一地的碎银子。

落地窗挂着浅灰色的纱帘,风一吹,纱帘轻轻晃动,光斑也跟着移动,像跳动的星星,格外好看。

床头柜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发绳,是沈青禾常用的那种简约款,没有任何装饰,她扎头发的时候喜欢用这种,说不硌头皮。

林墨走过去,拿起发绳,绕在手指上转了转,心里想着:不知道她今天扎头发了没有,会不会又把发绳弄丢——她总是丢三落西的,上次就把发绳落在了他的办公室,还是陈默发现的,当时陈默看他的眼神,像看个“妻管严”。

林墨OS:这发绳她都丢了三个了,每次都让我帮她找,下次得给她多买几个,放在她的包里、口袋里、训练服里,省得又找不到。

不过她丢了发绳,就会用我的领带扎头发,上次还把我的限量版领带扯坏了,我心疼了好久,却不敢说,谁让她是我老婆呢。

他走到床边,沈青禾那边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像块豆腐块,一看就是她叠的——她在部队里养成的习惯,叠被子比他叠方案还整齐。

他伸手掀开,把脸埋进枕头里,深深吸了口气。

枕头上还残留着沈青禾的味道,淡淡的皂角香混着一点若有若无的硝烟味——那是她执行任务后没来得及换衣服,蹭在枕头上的味道。

这个味道,他闻了三年,从来没腻过,反而越闻越安心,像上瘾了一样。

“老婆……”他闷闷地嘟囔了一句,声音里带着点疲惫,还有点撒娇的意味,像个累坏了的小孩。

他伸手在枕头底下摸了摸,指尖碰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是个相框。

林墨OS:还是枕头底下的照片最安心,每次想她的时候,摸出来看看,就像她在身边一样。

当年偷偷翻拍她的证件照,还被她瞪了一眼,说我“幼稚得像个小学生”,可她不知道,我每天都要看好几遍,尤其是她不在家的时候,看一眼就有精神了。

相框是银色的,边缘有点磨损,是林墨三年前在一家小店里买的,当时觉得好看,就买了用来放沈青禾的照片。

他把相框拿出来,借着月光看里面的照片——照片上是沈青禾的证件照,她穿着警服,肩上是特警的徽章,眉眼凌厉,眼神坚定,嘴角却微微扬着,露出一点浅浅的梨涡,既帅气又可爱。

这张照片是林墨当年软磨硬泡,从沈青禾的特警证上偷偷翻拍下来的。

当时沈青禾还瞪了他一眼,说“证件照有什么好看的,丑死了”,可林墨觉得,这是他见过最好看的照片——他的女孩穿着警服,眼里有光,是能守护别人的英雄,也是能守护他的宝贝。

林墨把相框抱在怀里,像抱着什么稀世珍宝,手指轻轻划过照片上沈青禾的眉眼,动作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生怕把照片碰坏了。

“今天练了腹肌哦,”他对着照片小声汇报,语气里带着点邀功的小雀跃,像个在跟家长报备的孩子,“教练说比上次更明显了,等你回来摸摸看,比你上次刷到的那个男模硬多了——那个男模一看就是花架子,腹肌软得像棉花,哪有我厉害,我这腹肌可是能抗打的!”

林墨OS:那个男模也就脸好看,腹肌都是练给别人看的,我练腹肌是为了能保护老婆,上次她训练累了,我还能背着她走回家,这才是实用的。

等她回来摸了,肯定会夸我“不错不错,比上次练的软乎乎好多了”,虽然她嘴上不说,但我知道她喜欢,不然上次也不会偷偷摸我的腹肌了。

他顿了顿,又蹭了蹭枕头,声音软得像棉花:“还有啊,今天会议室那群人好笨,熬了三个通宵就拿出那种方案,逻辑混乱还写错甲方名字,气得我差点把桌子掀了。

还是老婆最厉害,上次射击训练,一枪就打中靶心,比他们靠谱多了,他们连枪都不会开吧?”

林墨OS:老婆不仅射击厉害,写报告也比他们强一百倍!

上次帮她改训练总结,逻辑清晰,数据准确,连标点符号都没错,这群人跟她比,差远了。

要是让老婆来管项目组,肯定比我厉害,不过她肯定不愿意,说“管一群傻子太累了”。

“对了,我早上炖了排骨汤,本来想给你送过去,结果你说任务涉密不让送,”他小声抱怨了一句,又赶紧补充,“不过没关系,等你回来我再给你炖,你喜欢的玉米排骨汤,我买了新鲜的玉米,放在冰箱里了,保证比上次炖的还好吃。”

林墨OS:新鲜玉米能放两天,等她回来刚好能炖,她最喜欢啃玉米了,上次一顿吃了两根,还说我炖的玉米比外面卖的甜,其实是我偷偷放了点糖,不过她没尝出来,还以为是玉米本身甜,真傻。

“还有,陈默刚才发消息说,明天有个叫艾琳娜的女人约我谈合作后续,我己经推掉了,”他撇了撇嘴,语气里带着点不屑,“什么合作后续,不就是想找机会跟我套近乎嘛,我才没空理她——老婆不在家,谁有空跟那些无关紧要的人浪费时间,还不如在家看你的照片呢。”

林墨OS:那个艾琳娜上次开会就一首盯着我看,眼神不对劲,肯定没安好心,说不定是想挖我墙角?

不过她想多了,我心里只有我老婆,就算她长得再好看,也没我老婆一半厉害。

老婆不在家,我才懒得跟她虚与委蛇,合作的事让陈默去对接就行,我只想等着老婆回来,给她看我的腹肌。

林墨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像个打开了话匣子的话痨,把白天发生的事都跟照片里的沈青禾说了一遍,连自己今天喝了几杯水都汇报了,生怕漏掉什么。

说完,他打了个哈欠,眼睛有点睁不开了,困意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

他把相框小心翼翼地塞回枕头底下,又把沈青禾的枕头抱在怀里,蜷进被子里,像只找到了安全感的大型犬,瞬间放松下来。

林墨OS:抱着老婆的枕头睡觉,就像抱着她一样,睡得香。

以前没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经常失眠,得靠吃安眠药才能睡着,现在有这个枕头在,很快就能睡着,比安眠药还管用。

不过还是老婆本人抱着舒服,枕头没有温度,等她回来,我一定要抱着她睡,把这几天的都补回来。

被子是浅蓝色的,带着细条纹,是沈青禾选的。

她说浅色系显干净,睡觉的时候看着心情好。

林墨以前对被子没什么要求,只要舒服就行,可自从和沈青禾在一起后,家里的东西都是她挑的——沙发、窗帘、床单、碗碟,甚至是门口的脚垫,都是她喜欢的样子,他只负责付钱和使用,不过他很乐意,只要她开心就行。

林墨OS:以前觉得家就是个睡觉的地方,有张床就行,现在觉得家是有她在的地方,每样东西都有她的味道,都透着温馨。

要是她能每天都在家就好了,不用总是执行任务,不用总是分开,这样我就能每天给她炖排骨汤,每天抱着她睡觉,多好啊。

林墨把脸埋在沈青禾的枕头里,鼻尖萦绕着她的味道,心里的空落落慢慢被填满了,像被温水泡过一样,暖暖的。

他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很快就有了睡意,意识渐渐模糊。

半梦半醒间,他好像又回到了小学三年级的那个下午。

那天阳光很好,金灿灿的,他刚转学到新学校,背着新书包,手里攥着作业本,结果被两个高年级的混混堵在巷子口,要抢他的作业本。

他吓得眼泪都快出来了,腿都在抖,就在这时,沈青禾冲了过来。

她扎着高马尾,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手里攥着个沙包,像个小战士一样,一脚踹在其中一个混混的腿上,声音脆生生的,却很有气势:“不许欺负他!”

混混被踹得后退了两步,恼羞成怒地想推她,结果沈青禾更凶,拿起沙包就砸了过去,像扔手榴弹一样:“我告诉你们,他是我同桌,你们再欺负他,我就告诉老师!

还要让我爸来收拾你们!”

混混们被她的气势吓住了,又听说她要叫家长,骂骂咧咧地走了,走的时候还不忘放狠话:“你等着!”

沈青禾转过身,走到他面前,帮他擦了擦眼泪,动作有点笨拙,却很温柔。

她把掉在地上的作业本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递给她,像个小大人一样说:“别怕,以后我护着你。”

林墨OS:那时候她才那么小,就敢护着我,现在也是,护着我,也护着这座城市。

我以前总想着要保护她,现在发现,她比我更强大,可我还是想成为她的依靠,让她累的时候能有地方歇一歇,不用总是那么坚强。

不过被老婆护着的感觉真好,比吃火锅还香,我一辈子都想被她护着。

那时候的沈青禾,眼睛亮得像星星,阳光落在她的马尾上,像镀了层金边,好看得让他移不开眼。

林墨看着她,心里想着:这个女生好厉害,我以后要跟她一首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没想到,这个小时候的念头,真的实现了。

现在的沈青禾,不再是那个只能用沙包保护同桌的小女孩了,她成了一名特警,能守护更多的人,能拿着枪保护这座城市,是人人敬佩的英雄。

可她依然是他的女孩,是他一个人的星星,是他不管在外有多强势,回到家都想撒娇的人,是他这辈子最想珍惜的宝贝。

林墨OS:等她这次任务回来,我要带她去吃她最喜欢的火锅,要特辣的,还要给她买她最想吃的草莓蛋糕。

对了,还要跟她求婚——虽然己经隐婚三年了,但我还没给她一个正式的求婚仪式,她肯定会喜欢的。

不过她会不会一脚把我踹起来说“别装了,赶紧去洗碗”?

要是这样,我也认了,谁让她是我老婆呢。

林墨在梦里笑了笑,嘴角扬着甜甜的弧度,把怀里的枕头抱得更紧了,好像这样就能抱住他的星星,抱住他的全世界。

黑暗中,他的呼吸渐渐变得平稳,带着满足的轻响,睡得很香。

窗外的月光依旧明亮,纱帘轻轻晃动,房间里安静又温暖,像个温柔的拥抱,静静等着它的女主人回来,等着这对可爱的小夫妻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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