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哥哥去从军,死在了边疆。
十年后,他踩着我的尸骨,成了京城最年轻的状元郎。
大婚之日,他们笑着说我死得其所。
他们不知道,我没死。
我从尸山血海里爬了回来,成了草原上新的王。
现在,我带着百万狼骑,兵临城下。
哥哥,这份贺礼,你可喜欢?
1“报——启禀可汗,京城守将已在城楼上挂出白旗!”
我摘下覆盖半张脸的狰狞面具,露出下面一道从眉骨延伸到嘴角的骇人疤痕。
“传令下去,三军入城,不得扰民。”
“但凡有反抗者,格杀勿论。”
副将领命而去,我身后的百万狼骑发出震天欢呼。
我抬起眼,目光穿透十里风沙,精准落在那座巍峨的城楼之上。
城楼上,我那“文曲星”哥哥沈文轩正搂着他娇美的妻子。
十年前,也是在这里,他们把我送上了开往边疆的囚车。
“阿月,你哥是要考状元的文曲星!
怎么能去跟蛮子拼命?”
“你天生蛮力,一身贱骨头,就该去死人堆里为他博个前程!”
“用你的命,给你哥换个烈士家属的功名,光宗耀祖!”
我爹一巴掌把我扇倒在地,我娘则死死按住我的腿。
柳如烟端着一碗黑漆漆的药,泪眼婆娑地跪在我面前。
“阿月,你替文轩去了吧。”
“他中了状元,才能娶我过门啊。”
“你放心,你死后,我们逢年过节,一定会给你多烧点纸钱的。”
我拼命挣扎,却被他们捏着下巴,将那碗能让人失声的哑药尽数灌了进去。
灼烧感从喉咙蔓延到胃里,我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像一条濒死的鱼一样徒劳地张着嘴。
他们用麻绳将我捆得结结实实,像拖一条死狗一样,把我扔上了前往边疆的军车。
车轮滚滚,碾碎了我对家最后的一丝幻想。
十年尸山血海,我从一个新兵,爬到先锋,再到将军。
最后,我杀了那个昏庸无能的大元帅,取而代之。
朝廷震怒,派兵镇压,却被我反杀得片甲不留。
我索性自立为王,收编了草原上所有的部落,组建了这支百万狼骑。
国号,北啸。
而现在,我回来了。
我看着城楼上那对璧人,他们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目光。
沈文轩举起酒杯,遥遥向我示意,脸上满是轻蔑和嘲讽。
“妹妹,十年了,哥哥我都当上京城阔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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